请问民事纠纷法院一二审判决再审也判决,我也审请执行了,前几天收到检查院民事监督案件通知书,过几天又收到检查院通知书,己决定受理,请问律师?结果是什么情况?
2025-03-06 03:24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民事纠纷一、二审判决后再次提起的再审程序,以及之后被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监督案件,我建议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仔细阅读并理解检察机关发出的民事监督案件通知书。该通知书通常会详细说明对您的案件进行审查的原因和相关法律规定。 在了解了这些信息后,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检察机关是否认为您的案件存在新的证据或者事实需要重新审理。 b.检察机关是否有新发现的事实或法律规定需要适用到您的案件中。 c.检察机关是否对原判决中的某些条款有疑问或异议。 如果在上述过程中,您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理由不充分或者不合理,可以向检察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其进一步调查或改变审查结论。 最后,如果您对检察机关的最终决定不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如果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请注意,以上仅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建议,并不代表具体的法律意见。具体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指导。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