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区人民医院签订了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医院亏损原因让我们轮着上班大概一个月也就7天,他给我的工资可以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吗?
2025-02-23 17:29首先,您与区人民医院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当包含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条款。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医院存在亏损导致无法支付员工正常工资的情况,那么医院应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其次,如果您认为医院的行为违反了最低工资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医院沟通解决此事,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备后续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如劳动监察大队等机构介入调查并给予调解或仲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