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投诉广东裕昌食品有限公司,仓库人员每天要上十五个小时班(8:30-23:00),每个人要做两个人的工作,而且晚上上班没工资的
18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作为您的法律顾问,在此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如果公司要求员工连续工作十五个小时以上,那么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其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给员工。即使没有工资,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