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务合同已经到期,但公司因为不合理的工作交接要求,不给我离职证明,请问我可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2025-06-11 08:51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要求你提供离职证明,你可以拒绝,并且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此外,您还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公司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具体案情分析。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