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和之前的丈夫欠下100多万,但现在我们因感情问题已经离婚,我们在离婚时是协议离婚的,协议上说所有财产归男方所有,所欠的债务也由男方一人承担,之前的债务是我和他共同欠下的,现在的问题是,男方把所有财产都卖掉或者抵押也不够偿还债务,债权人也给我打电话要钱,而我也无力偿还,请问,我可以不承担债务吗,怎么样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2024-07-23 11:08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夫妻之间的债务处理以及可能面临的困境。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离婚时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要求,并且没有违反公平原则,那么该协议应当被视为合法有效的。 然而,即使您的协议允许债务全部或部分由一方承担,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承担全部债务,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寻求解决方案。 协商与调解。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债务问题。您可以向对方解释自己的经济状况,请求其理解并接受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债务。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失败,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例如,您可以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债务。在此过程中,您有权聘请律师代表您进行诉讼。 债务重组。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与债权人谈判,尝试达成债务重组协议。这可能包括延长还款期限、减少每月还款额等方案。 申请破产保护。如果债务数额巨大,超出个人或家庭收入能力范围,您可以考虑申请破产保护。这将暂时阻止债务追讨,但可能会对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 请记住,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务必遵守当地的法律和规定,确保行动合法有效。同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