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打了辞职报告老板不让我走。也不发我工资了。然后老板说我走可以叫我找一个人来代起我的位置可是我找到俩个人老板都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2024-07-06 02:39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内容,以及您所在地区的劳动法规。通常情况下,员工提出辞职后,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前通知雇主。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规定,一般需要提前30天通知。 如果您已经按照规定提前提交了辞职报告,老板拒绝支付工资并要求您找到替代者,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您有权要求老板支付您应得的工资,并且雇主不能强制您找到替代者。即使您同意帮助寻找替代者,雇主也应当同意合适的候选人。 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与老板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立场和要求,包括支付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 2. 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寻求法律帮助。 3. 收集并保留所有与辞职和工资相关的证据,如辞职报告、工资条、劳动合同等,以备申诉时使用。 请注意,每个地区的具体法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劳动部门获取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