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二手房,约定房子满两年过户交易,突然政府政策改变,满五年后才可以上市交易,已收买家首付房款3/5,并且政策规定本地户籍只能购买两套住房(本人名下算这套房子已有两套),这套房子过户不出去没办法买别的房子。当时的首付款的钱全部写成了定金。再有就是“约定了政府政策改变余款买家一年内凑齐交给卖家;。房子情况就是这样。想问:假如五年后房子的价钱涨了很多,是否可以要求买家适当的补差价,毕竟五年后的购买力和五年前不一样,在就是五年内过户不出去直接导致我无法购买其它房产,不能享受房子升值带来的经济收入。
20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对房屋价格有明确的约定,并且该约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则应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政府政策改变了房屋上市交易的时间限制,但只要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了房价上涨时的补偿条款,那么您可以要求买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补偿。此外,如果您已经支付了购房定金并签订了正式的书面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买家在一定时间内补足剩余款项以完成房屋交易。 请注意,这些建议是基于一般性的考虑,并不适用于所有具体情况。因此,请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仔细研究您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