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承包土地末到期被征收有安置补偿吗
2025-04-19 03:32您好!关于您所询问的问题,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如果您的退休人员承包的耕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则该耕地在未到期的情况下被征收,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安置补偿。 具体而言,如果是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协议的方式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且合同约定有期限的,其征用补偿标准应参照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条件下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约定,应当按照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条件下的市场价格予以补偿。此外,对于无法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部分,还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助或救助。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安置补偿标准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的地理位置、使用年限、土地价值等因素。如果您有关于上述问题的具体情况,请提供更多的信息,以便我为您提供更为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