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子,前几年和弟弟在征得父亲同意后,把破烂的老房子拆了重建,几年后,政府拆迁,按房子平方数一比一赔偿了安置房,但因为地是父亲的,所以当时是父亲签字的,安置房的产权都变成父亲的了,但拆迁时是按我们兄弟建好后的房子平方数赔偿的,不是父亲建的房子,这样属于父亲的财产吗,或者我和弟弟可以走那些渠道证明这房子是我们自己建的拆迁后所得,要回产权?
2025-03-05 00:13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弟弟在征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对老房子进行了重建,并得到了相应的补偿。这是合法的房屋改建行为。 其次,关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如果您的父母拥有土地使用权并签订了相关协议,那么该土地使用权应该属于他们所有。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和弟弟通过与父亲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将老房子进行改建并得到相应补偿的行为,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 最后,关于安置房的归属问题,由于拆迁补偿款是由房屋的平方数决定的,而不是由旧房子的所有者来确定。因此,即使拆迁补偿款是按照重建房屋的面积计算的,这也并不意味着您和弟弟不享有房产所有权。如果您认为拆迁补偿款中的部分款项应归还给您和弟弟,建议您直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