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让员工签订自愿离职通知书是否违法?
2025-03-05 0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规定表明,如果公司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员工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员工签订了自愿离职通知书,也不能视为员工违反了合同。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公司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双方对此无异议的,应当认定该解除行为合法有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员工在自愿离职通知书上签字同意离开,也并不构成违约。 综上所述,企业在没有证据证明其已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要求员工签署自愿离职通知书是不合理的,并可能导致员工因为被迫离开公司而产生纠纷。因此,建议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