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工伤,右脚踝骨裂缝,才半个月时间不能行走还需治疗,老板要在我6000元工资里扣除百分之二十,这个我该怎么办?要是做赔偿处理该怎么办啊,急请高人指点,谢谢
2025-03-05 01:17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如果您的工伤属于可获工伤保险赔付的情形,那么您的工亡事故补偿金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其次,关于扣发工资的问题,这涉及到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伤导致了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您可以考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申请经济补偿金。 至于具体的赔偿处理,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您也可以尝试与雇主进行协商,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机构介入调解,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