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父亲分60平方福利房,父亲死后,93年我买下福利房是父亲42年工龄加9800元,户主登的是母亲的名字,我和母亲住在一起。母亲有四个子女,母亲说等她死后财产四个子女平分,请问93年我买的名字,发票是我的名字,钱怎么算房价涨了这么多,银行利息这么低,财产怎么分割。
2024-07-10 17:49根据您提供的情况,93年您买下福利房时,虽然户主登记为您母亲的名字,但购房发票上是您的名字,并且购房款项由您支付。这表明您对房产有实际的出资和购买行为。在法律上,房产的所有权通常归属于出资购买者,即使产权登记在他人名下。 然而,母亲生前有意愿将房产在去世后由四个子女平分,这可能涉及到遗嘱或口头遗愿的问题。如果母亲有书面遗嘱明确表达了这一意愿,并且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那么遗嘱的内容将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没有遗嘱,根据法定继承的原则,母亲的遗产将由其子女平等继承。但考虑到您对房产的实际出资,您可以主张您对房产拥有部分或全部的所有权,这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确认您的权益。 至于房价的上涨和银行利息的问题,这些因素通常不影响遗产分割的原则,但可能会影响遗产的实际价值评估。如果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可能需要根据当前市场价值来确定每个继承人应得的份额。 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法律文件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