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3月3日在民族路邮政储蓄银行买了一份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金满仓”理财产品,合同5年,当时工作人员保证每万元收益2600多,其门口广告牌也写着收益。但到期收益只有其保证的三分之一。打他们电话现在也没人接。我该怎么办?
2024-08-30 16:01您好!您购买的是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金满仓”理财产品,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2年3月3日购买时,该产品的收益为每万元2600多元,但是到了理财期满后,您的实际收益仅为承诺收益的三分之一。 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例如产品设计缺陷、销售误导、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针对您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好所有与产品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凭证、合同、宣传资料、通话录音等; 尽快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投诉或举报,要求提供详细的产品说明书、投资策略、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材料,并保留沟通过程中的所有证据; 向当地金融监管机构或者消费者保护组织反映此问题,寻求帮助和支持; 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了解您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并获取相应的法律援助和服务。 请注意,由于我无法直接介入您的具体案件,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以获得更专业的意见和指导。同时,提醒您在选择投资理财产品时,应当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详细了解产品的投资期限、预期收益、风险等级等因素,并确保自己理解并同意这些条款。如果您发现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