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昆山上班,因公司不忙,需要跨市調動分公司,不去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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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因此,在没有经过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雇员工是违法的。 至于调往其他分公司是否可以,这主要取决于公司的政策和具体情况。建议您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调岗政策,并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公司坚持要进行调岗,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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