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0年3月入伍、2002年9月转业到金坛电信工作、未能享受到年功津贴工资、因江苏省电信公司规定凡2001年12月以后入局参加工作的不再享受年功工资,后单位又出规定凡1998年12月以后参加工作的可以作为新员工享受住房公积金1:2的缴存比例、又把我作为1990年工作的了、未能享受?求助?
26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1990年3月入伍,并于2002年9月转业至金坛电信工作。由于江苏省电信公司在规定中明确指出,凡2001年12月以后入局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再享受年功工资待遇,因此,您的年功工资可能无法按照原规定享受。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问题,江苏省电信公司的规定表明,凡1998年12月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可以作为新员工享受住房公积金1:2的缴存比例。考虑到您的入职时间是在1990年,这与规定的开始实施时间存在差异,所以您无法享受到这个政策。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您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工会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解决。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