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兰州永昌路夜市上班,我在老板规定的价位上多几块卖给顾客,然后这个钱拿着吃饭了,后面老板发现了,直接扣除我一个多月的工资,请问合法吗?他有这个权利吗?这可是我的辛苦钱
2025-01-17 17:22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已经违反了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合同约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不得无故扣减员工的工资或福利。如果您的行为导致了额外收入(即“超额销售”),并且该行为并未超出正常的商业操作范围,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是合理的。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雇主必须提供公平和合理的工作条件,并确保其员工能够获得足够的薪资。 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对待,建议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证据,如记录交易的发票、客户订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请注意,任何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都应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