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集体山林卖了100万。是二月12号开会决定卖。二月28号钱到账。合同日是28号。请问安人口分钱.也那个日期合里:合法。〈因为13号正常多了一个人口〉。谢谢。
2024-09-29 18:33您好!关于您提及的集体山林买卖事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未经合法授权不得擅自处分。因此,在没有经过集体成员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将集体所有的山林出售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另外,如果该行为未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则可能存在法律风险。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该买卖行为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并且有证据证明会议决议及资金到账时间等事实情况均真实无误,那么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申请确认该买卖行为的有效性。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需要谨慎处理,以避免因不当操作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建议您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寻求专业的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防止未来类似问题的发生,您可以考虑建立和完善集体决策机制,确保集体成员对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