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00年11月进入上海嘉年名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工作,原本我在盛源大地做的时候每个月都是盈利的,后来领导找我谈话说月星不好,每个月亏的不得了,让我过去,没过多久就发出通知,每个门店承包制。硬性规定承包门店,2013年9月30日我转入公司五万元本金,二位店员一人二万五。(其中一位调店二万五已退还)。本人在2017年4月30日离职。现在要公司退还本金公司不予理会。本人在公司做了17年,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吧!心里很不是滋味。恳请律师帮助我维权。谢谢!
2024-09-29 19:5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已经支付了本金和相关费用。关于您的诉求,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保存好所有与公司有关的文件记录,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表等; 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并确认您的劳动权益; 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