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初三的学生,今年寒假出来到一家酒店打工,平时的时候是一个小时7块钱,但酒店的老板说过年的时候的工资只有八块钱。请问是不是有法律规定过年时候的工资是平时的三倍?请问他们的做法合法吗?
2025-05-14 03:21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工作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的酒店老板只愿意按照8元/小时的标准支付您的工钱,这明显低于法律规定。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您的酒店老板的行为不合法。 此外,如果您的酒店老板要求您在春节假期期间继续工作,并且没有额外的报酬,那么这种行为也是违反劳动法规的。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