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私立小学的老师,签得是一年的合同,压了一个月得工资,如果干不够一年,那一个月得工资不给,合同上是这样写得。现在我怀孕了,干了三个月,辞职了。但学校不批,甚至起诉我了,请问他们这种起诉会成立吗,我算违法吗?
2025-03-22 09:27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争议和违约责任的问题。 首先,关于您是否可以得到赔偿或补偿,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在签订合同时,雇主应当告知劳动者其权利和义务,并且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您的情况下,学校没有及时支付您的工资,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其次,关于学校起诉您是否合法,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来说,学校有权对员工进行考核并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但是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不得因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而辞退员工。如果您认为学校的做法有不当之处,建议与学校沟通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后,作为教育工作者,您应该认真对待自己的职业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加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