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石场借了20万,负责人签的分两次借的,写了借条,去年3月份借的,8月份还,约定了利息,给了利息,没给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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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债务关系已经形成,并且双方约定利息。如果您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利息,那么您可能不需要再偿还剩余的本金。但是,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债权人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来追讨欠款,包括诉讼等方式。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您都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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