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上班,我进厂的时候签劳动合同是做满28天有3000保底工资的。上个月7月是淡季只加班了6天其余时间都是八小时,我上了30天班。八月份也是淡季我就辞工了,主管批到八月28号还说:上个月七月没有保底工资,八月份也没有全按计件工资算。我们厂的单价很低这样算下来我两个月加起来就2800左右吧!我又不懂劳动法,请问律师我们主管这做法符合劳动法吗?我能不能拿到保底工资啊?
2025-10-16 17:45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您有权获得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的最低工资待遇。 首先,根据您的工作时间记录,您已经提供了至少28天的工作,并且在淡季期间加班了6天,因此按照法定标准(一般为每月不低于30天),您可以获得至少3000元的工资作为基本保障。 其次,关于“八月份也没有全按计件工资算”,这并不违法。事实上,在一些企业中,淡季可能意味着员工的工作量较少,但仍然需要支付一定的工资以维持正常运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通常会采取与实际工作量相匹配的方式进行计件工资核算,而不是简单地将所有员工都纳入一个统一的标准计件工资制度中。 综上所述,虽然您对主管的做法感到不满,但是从法律规定来看,您有权要求得到按照合同规定的最低工资待遇,即至少2800元。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如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