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家外企金融公司的员工,想咨询一下,公司这个月以业绩不达标,病假,事假请的多为由,要我签自动离职协议,今天签明天就办手续,没有任何赔偿,当时,员工手册里面也没有这种规定,说业绩不好会被劝退,在这个劝退事情之前,公司也没有发任何通告,就今天突然发出来的名单,公司每个部门都劝退好多人,强迫签协议,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不签,公司会怎样对我?我不签合不合法?应该怎么操作?
17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和信任。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事实和背景,并提出自己的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而正式员工则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方能解除合同。如果您认为自己不符合被劝退的情况,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说明具体情况,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证据或证明文件,以便进行公正处理。 同时,我们提醒您注意保留所有与公司相关的书面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会议纪要、电子邮件等,这些都有助于维护您的权益。 最后,请您保持冷静,理性应对问题,避免情绪激动导致的过激行为。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