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短租问题,我交了1000块押金 但是我一天都没住要求退房 宾馆一方要求给350的违约金 这样合理吗? 这张单子经办人后面写的是 如不住房术不退七个字 办理手续时宾馆并未刷身份证只是写了身份证号码
2024-11-22 01:09尊敬的客户,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们非常理解您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客人在入住后没有使用房间或服务,并且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离开,酒店有权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然而,在您提供的信息中,酒店似乎提供了“如不住房,则不退还”的条款,这可能是一种误解。通常情况下,如果客人提前终止住宿合同,酒店有权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即押金)作为违约赔偿。这个比例通常是基于预订金额和预付金额的比例来确定的,比如可能是预付款额的20%到50%,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因此,如果您已经支付了1000元押金并且没有入住过夜,请确保您与酒店沟通清楚并了解具体的退款政策。如果酒店坚持要收取350元的违约金,您可以尝试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联系酒店负责人进行详细解释和谈判。 如果必要,可以考虑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寻求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您还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者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 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的客服团队。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