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棚户区改造,我用平房和开发商换的楼房,当时没有签订合同,房开就只给开了物业收据,后来棚改没有进行(政府没批下来),然后发现房开当时把我这个楼房抵押给别人后,钱没有还清,现在手续还在别人手里,他们在房产做了预告登记,手里有正式的买卖合同,我这里已经入住了,现在债主来跟我要房子,房开说他不管,他就只是把手续抵押给债主,而债主说房子就是他的,没有债权纠纷,现在债主经常来骚扰我,我要是告房开的话能有几成胜算 第一张图片是我手里的,剩下的都是债主手里的
2024-11-22 00:47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房地产交易中,无论是购买还是出售,都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在与开发商的交易过程中未签订书面合同,且房开公司也未能提供完整的证据证明您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那么可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在此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收集证据。确保您保留所有与购房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发票、付款凭证、转账记录等,这些都有助于证明您的权利和义务。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研究当地关于房屋买卖的相关法规,尤其是关于预告登记的规定,这可能会对您的权益产生影响。 寻求专业意见。可以聘请一位房地产领域的专业人士进行评估,他们可以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 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债主的骚扰,应尽可能保持冷静,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联系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指导。 积极应对。虽然存在债务纠纷,但同时也要考虑到自己是否有能力承担债务。如果债务确实过高,可能需要考虑是否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解决。 慎重考虑诉讼。最终决定是否起诉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案件的复杂性、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能力、可能面临的成本和时间等因素。在做出决定前,建议仔细权衡利弊。 最后,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具体、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