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第一月扣了一千块钱,合法吗,第二月老板当面讲放假有补贴,结果发工资没有,还无缘无故扣了我六百多说是弄坏产品的钱,我是弄坏了,但是我走之前让他们说清楚,他们什么都没说,现在我走了又扣了我六百多,合法吗,
28天前首先,根据《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不得无故扣除其工资。如果公司确实存在产品损坏的情况,并且需要赔偿,则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明确告知并协商解决。 其次,关于第一个月的扣款,如果确实是由于公司内部管理或财务原因导致,可以理解为是公司的行为失误。但如果扣款不合理或者不公正,可能涉及违法的问题。 再次,关于第二个月的扣款,如果公司确实存在不当的行为,例如未经与员工沟通就直接进行扣款,那么这可能涉及到违反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的问题。 最后,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不满,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记录、聊天记录等; 联系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反映情况,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情况严重,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