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农民工,进厂上班,合同上写的是半个月发一次工资,一个月发两次,但是半个月工资不超过3500,不会扣个人所得税,现在劳务把两次的工资加在一起扣个人所得税,请问合法吗?
2025-12-03 03:09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不得将员工的工资收入扣除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后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因此,如果企业从您的工资中直接扣除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部分,这可能构成对您个人所得税的超额征收。 如果您认为自己被违法扣除税款,您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出申诉,要求退还多缴的个人所得税。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