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因为对工资不满,因多次商讨都得不到答复,罢工一天维权。现在公司主管让我们不用上班等待处理。他们现已经安排其他人顶替我们岗位。这是不是算已经开除。或者借用等待处理期间算我们无故旷工满法律规定期限后再处理。说我们无故旷工等于自动离职。
2025-04-06 11:1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没有与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您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的“怠于行使权利”行为,这可能会导致您的权益受损。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工资单、工作记录等; 及时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委员会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并申请调解或仲裁; 尽量收集其他同事的支持和证言,以证明您的遭遇和损失; 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解决纠纷。 希望我的建议能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