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4号上交离职报告,银行需要审计和业务交接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审计流程于2017年12月21日才告知结束,耗时那么久的理由是审计部门工作忙人手不够。期间交接等其它要求我都已经完成。审计结果为,我需要为一些与我或大或小的预警客户缴纳总计25万多的保证金(或者叫担保金)。另外去年的年终奖还有一半没发,2017年5月前有2万左右绩效和营销费用没发,以前陆陆续续上缴的风险金1.77万扣着。如果不交那25万多的钱我就拿不到离职证明。请问银行这种要求合理吗?我通过仲裁可以赢吗?
2025-04-06 12:40在处理涉及金钱纠纷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平的待遇,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企业和组织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员工支付额外款项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在此情况下,银行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您的权益受损。如果银行坚持要求您支付额外款项,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银行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包括了解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争议。 保存所有证据。保留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电子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以便将来可能需要使用这些信息来支持您的主张。 谈判。尝试与银行进行直接对话,说明您的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有时,双方都可以达成妥协,从而避免更进一步的法律程序。 尽快行动。时间对您的案件非常重要。尽早采取行动可以帮助您更快地解决问题,减少潜在的损失。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当地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决定。在做出任何决策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