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我在部队食堂工作3年多了,单位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交社会保险,如果我辞职了会得到补偿金吗?
2025-04-06 14:00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在部队食堂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相应的社保,则可能构成违法。 如果您因为无法签订合同或缴纳社保而选择离职,通常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您的实际服务年限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这主要取决于您在单位的服务年限以及单位的具体情况。 然而,由于我无法直接访问最新的法规政策,建议您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同时,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提醒您注意,任何未经证实的信息都可能存在误导性,因此请确保所获得的信息来自可靠来源。 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