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原本说好了给我420元一顿,但是只给我400元一顿,工资也没结清,按照合同,请问老师,如果我要起诉他,合法吗?
2025-04-06 13:34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剩余的20元作为加班费。在劳动关系中,雇主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和加班费等。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同时,建议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明、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提醒您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前,务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进行操作,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