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小工厂工作几年没签合同,现在老板说人多让我过完年不要来上班了,工资全部给我结算请问我还有赔偿吗?
2025-04-06 15:27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如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视为已建立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应视同为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依法享有相应的劳动权利和义务。 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公司的行为导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则还应当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额外的二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此外,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计算。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