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租用了一间门市房做生意,房租协议是第一年16万,第二年18万,第三年20万,每半年缴纳一次租金。我经营10个月后,由于经营不利放弃生意搬出门市房,欠下半年房租(上半年房租的已经缴纳)。房主就把房子租给其他商户了,现在房主要起诉我。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2024-11-28 21:37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只有当行为人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时,才会构成犯罪。在这个案例中,您并没有故意或过失地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您并不构成犯罪。 然而,如果您没有按照租赁合同支付剩余的租金,这可能会导致房东对您的索赔和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便双方都能达成共识并解决问题。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