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在今年8月28日兑了一家旅店由于生意和家里原因不能做了,合同上是2018年,11月15日到2020年的到期,由于店是兑的里面有2万元压金,我想问的是我现在不想干了,这个2万钱能要回吗?麻烦律师白忙之中帮忙给解答一下谢谢
21天前尊敬的客户,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合同是在2018年11月15日至2020年11月15日期间签订的,并且您在2019年8月28日解除了与该旅店之间的经营关系,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剩余的押金。然而,具体能否收回押金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押金是否已经支付完毕。如果您在合同中明确表示已全额支付押金,则您可以直接向对方索要押金。 退款条件。在合同中有无明确规定押金的退款条件或规定? 签约地点及时间。双方是否有约定合同履行地或签定时间,以及相关条款对押金的处理方式? 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有关于违反合同导致押金退回的相关条款?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详细阅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定押金的具体处理方法,然后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需进一步帮助,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