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下,从别人手里买的房子,因特殊原因还未过户。有一件事是我没做好,还款逾期了4次,但不是恶意逾期,都是一两天,有一笔是三天。因有时外出,也不是从我的直接扣除,不找借口,总之是我逾期了。房主最近找我让我把剩下的款全部还了,我现在一时拿不出这些钱,也给他讲了原因,多给些时间,他说这月20号不还就找律师让律师解决。合同上写了违约责任,请问处理结果是什么。谢谢
8天前首先,您的情况并不违反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在您提出延迟付款的原因后,房主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您存在恶意拖欠的情况。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您可以要求延期支付剩余款项。 如果您确实无法立即支付剩余的款项,建议与房主协商解决方案。可以尝试通过分期付款或者延长付款期限的方式进行解决。同时,也可以考虑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或者寻求其他金融机构的帮助。 如果房主要求您聘请律师来解决问题,这是正常的程序,但是请确保法律顾问了解所有相关法规和可能的后果,并且以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重要的是要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告知对方您的最新状况,以便双方能够共同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