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制残公司能解除劳动关系吗?24个月医疗期以到。(恶性肿瘤经鉴定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

2025-02-20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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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对于患有恶性肿瘤并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来说,其在医疗期满后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并且在医疗期结束后不再享有劳动权利。 然而,如果公司在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言,若公司未能提供合理的治疗和休息条件,导致员工病情恶化甚至死亡,公司将面临赔偿责任。此外,即使员工在医疗期结束时仍无法正常工作,公司也应支付相应的生活费或其他福利补偿,直至其达到能够重新工作的状态为止。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当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特殊,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02-20 21: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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