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心将生育津贴已打到单位账户,单位还没有打给个人,这时候离职,生育津贴能要回来吗?
17天前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的生育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在职工离开用人单位时,其生育津贴应当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向职工支付生育津贴,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解决。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职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生育津贴的事实。 此外,由于生育津贴是法定的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支付,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因此,建议职工在离职前与用人单位协商,争取尽快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