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尘肺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个部门管
2026-02-24 16:2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患上了疑似尘肺病,且该疾病影响了其正常的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具体到您的情况,您应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