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起诉 同居两三年,孩子当时两岁,
24天前您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关于同居关系的法律适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双方属于非法同居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条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因此,如果您与孩子的父亲存在同居关系,并且不符合法定的禁止结婚条件,则可能被视为非法同居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并请求对子女进行抚养权判决。 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团队,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