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体商户经营化妆品门市,一楼日用品,二楼美容店;2月份被楼上居民暖气漏水泡了,损失四万多;居民楼是租户在住,联系到房主后,他俩相互推脱不赔偿,最后我起诉到法院;因为开庭时间比较远,为了不扩大营业损失我通过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联系相关部门做的资产评估,5月18日开庭,正常三日内双方可以提异议,但是到25日对方才要求法院进行评估,这样合理吗
2025-08-08 05:08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已经通过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联系相关部门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且评估报告已出具。根据法律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因此,如果您认为评估结果不合理或存在争议,应在评估报告送达后十五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评估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评估报告的出具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您与法院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和可能的影响,并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