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仨人合资、首什购得商业网点、分十年还清代款、现以还代款八年、产权证只有一人名字、请问、我起诉现有产权人、能否在产权证添加上我名字诉回我的合法权益、谢谢。
2025-06-12 14:01尊敬的客户,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在合资经营中,如果出资比例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则该合作应当视为合伙关系。因此,您和您的合伙人应当共同享有该商业网点的所有权,并且需要按照协议中的规定来分配收益和承担亏损。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并完成了8年的还款计划,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包括将产权证上的姓名改为共有。但是,由于产权证只有一人姓名,可能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