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合同约定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买方未按期付首付款,已构成违约,合同约定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卖方以行驶了解除合同的权利,买方起诉卖方诉解除合同通知书无效,要求卖合同继续履行合同,并恶意称卖方不给银行卡号导致尾款无法给卖方,并称主动多次要银行卡,并非如此,而订金和首付款中的少量款于签订合同当日即双方转入我的帐户,请问买方称卖方没提供帐号导致违约,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是否有效?卖方违约吗?请问我是应诉好还是反诉好?
2025-02-05 06:17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守约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行使解除权。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守约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可能会导致其主张的解除权利受到限制。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建议买方与卖方协商解决争议,通过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买方可以选择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买方应当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卖方存在违约行为,例如卖方未能及时提供银行卡号等信息。 关于卖方是否违约的问题,这取决于合同的具体规定以及卖方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卖方有义务按时向买方支付首付款,如果卖方未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卖方可能被视为违约。此外,卖方还应该确保将资金转到买方指定的账户,这是合同中的一项重要义务。 最终,决定是采取何种行动的最佳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所有的义务并且卖方存在违约行为,您可以选择提起诉讼来请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然而,如果您的主张被驳回,或者您发现卖方确实存在违约行为,您也可以考虑采取反诉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无论如何,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指导您进行正确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