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我是2014年10月份办理的退休手续。1970年6月参加工作1981年被工厂除名。原因是(1980年卖了3块走私手表被拘留15天按旷工处理)我不服气就没有上班。1981年单位就给我除名了。后临退休我补交了15年工龄费。2014年办理退休手续时经办人说有文件除名前的11年工龄不能算。这样我只能拿最低退休金而且不能享受医保。因为医保要交满25。年。我一生没有犯过罪辛辛苦苦给国家工作10几年。剥夺我的11年工龄没有道理的。我怎么去申诉要回我的11年工龄?拜托求解
2025-03-14 07:33您提出的关于工龄问题的争议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的考量和法律规定。根据您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首先,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其次,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在被除名前的11年工龄是合法且合理的,那么可以尝试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工龄合法性,并且需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此外,您还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也可以考虑与有关方面协商,看是否有可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 最后,请记得,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采取可能导致冲突的行为。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