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小包工头,我上面还有两个老板,我跟他们没有合同,只是他们有,现在我手下的一个工人因为工伤,在家休息了四个月,他这四个月的务工费,上面的两个老板要我一个人出,请问是这样的吗?
2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如果您与您的手下工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并且您已经为他提供了相应的劳务服务,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正常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其工资。至于是否需要承担额外的费用(如工伤赔偿等),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如果这个工人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那么他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这些费用通常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然后在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报销。 此外,您作为雇主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确保工人的安全健康。如果您发现工人受伤后不及时就医或者未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风险。 最后,建议您与工人本人以及两个老板进行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并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