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015年借给我朋友十万元钱,用时1年,当时我朋友拿他朋友的购房住宅楼合同抵押的并打的欠条,他朋友当时当的担保人并在欠条上签的担保人,至今不还款,我拿购房合同想收房,房子已经被他朋友卖了,我该如何办是否构成诈骗?
2024-10-02 03:1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面临的问题是关于房屋买卖和债权债务关系。在您的情况下,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您是否有合法的权利来要求收回该房产或主张其价值作为偿还借款。 一般来说,如果购房合同中包含有房屋的所有权转移条款,并且按照约定完成了所有权转移手续,那么您可以依据购房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条款向债权人主张相关权益。此外,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拥有有效的债权凭证(如欠条、支付记录等),并且该债权已经到期,您也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实现您的债权。 至于是否构成诈骗,这取决于具体情况。通常来说,诈骗是指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然而,在借贷过程中,如果一方存在欺诈行为(例如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隐瞒真实意图等)并不一定构成诈骗,因为这种行为也可能导致对方陷入误解而自愿放弃自己的利益。 因此,建议您先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并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请您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因不当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