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里上班,没有签合同,没有交辞职报告。是不是可以说走就走?我走了后老板不给工资,说我算旷工,一天扣100.是不是有损我利益。我该怎么办?
2024-07-29 07:42首先,您有权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如果您的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未提供足够的工作保障(如社会保险),那么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书面通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您打算离职。 提交辞职报告。正式提交辞职申请,表明您的决定是基于公司未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或无法满足工作条件等正当理由。 保留证据。记录每一次沟通和讨论的邮件、短信、通话录音等,以备日后可能需要证明的情况。 关于被扣除工资的问题,这通常被视为一种罚款或者惩罚措施。如果您认为这一行为不合理,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例如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等。 同时,建议您了解并遵循当地的相关劳动法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情况严重,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以获取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