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了工伤,我在住院期间,当时老板找不到人护理我,非打电话让我老婆从河南老家来连江县医院照顾我,在照顾我期间,由于休息不好,在医院里病到了,我老婆化的医疗费老板该不该承担
2024-07-29 08:23在您提出的问题中,可能存在一些争议点。首先,如果您受伤并需要住院治疗,那么您的雇主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然而,如果您的妻子没有得到适当的照顾和看护,这可能构成雇主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同时,《工伤保险条例》也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因此,虽然您的妻子在照顾您的过程中生病,但这并不意味着您的雇主应该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雇主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并确保其得到适当的休息和恢复时间。同时,雇主也应该考虑员工家属的照顾和支持,以减轻他们的压力。 总之,雇主是否有责任承担您的妻子的医疗费用,取决于您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以及您的雇主是否提供了足够的休息时间和医疗服务。建议您与您的雇主沟通,了解具体的法律条款和适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