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介绍扬州—家空调公司购买安装了一台3匹,三台1.5匹空调,安装完成后才发现是2012年底生产的空调,市场上已找不到这种型号的,经过协调对方不愿更换新型号机型並坚持5年前的产品品质沒有问题不予更换。经消协转I工商局协调无果。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処理,可否提起法律䜣讼,要求赔尝,另费用会多少?
2024-12-08 05:30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产品瑕疵。如果这些空调确实是2012年以前生产的产品,且在市场上已经没有了,这可能是由于制造商或供应商的问题导致的。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赔偿。 产品质量问题。虽然您提到这些空调“市场已找不到”,但如果您认为它们仍然符合当时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定,则可能不构成产品质量问题。然而,如果这些空调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故障或其他质量问题,那么您有权要求赔偿。 法律途径。您可以考虑向相关政府部门(如工商局)投诉,以获得解决。此外,您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起诉生产商或经销商。 诉讼成本。具体的诉讼成本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案件类型、争议金额以及法律服务费等。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制定出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提供一般性参考,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满意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