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以什么为依据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2025-06-17 05:47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在实习期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由于没有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因此不存在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例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时间记录等),否则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如果双方确实存在劳动关系,但在实习期内结束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下,虽然劳动者未签订正式合同,但仍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所述,具体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参考相关的劳动法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