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63岁在 温州 苍南 学校内 做水泥工 手受伤 6个多月了 没有劳动合同 人身损害 鉴定为10级伤残 这样能赔偿多少金额 在工地一天工资170 是零时工类型 有做了大半半了 对方说最多只赔15000 请教律师 这种情况有多少赔偿 打卡上班
2025-06-17 04:27关于您父亲的工伤赔偿事宜,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对于您的父亲因工作受伤而获得的劳动保险补偿,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您父亲的工作是在学校内进行水泥工工作,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他可能属于零时工或非全日制用工,这种情况下,其劳动关系通常不受到传统意义上的劳动法保护,但仍然可以适用工伤保险制度。 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工伤鉴定等级。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14),一级至十级伤残的赔偿比例分别为95%、85%、75%、65%、55%、45%、35%、25%、15%,最高不超过25%。 工资收入。如果您的父亲在事发前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并有一定的收入水平,他的工资收入将影响最终的赔偿额度。 劳动关系状况。如果是全日制工作,则按照国家规定计算加班费;如果是非全日制工作,则应参照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计算每日/每月工资。 受伤时间长短及恢复情况。伤情严重程度、治疗周期、康复进度等都可能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 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获取更详细的专业意见和帮助。同时,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以确保权益得到妥善处理。希望您父亲能够早日康复,祝您一切顺利!